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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务中受伤需到正规医院及时救治,用正确途径维护自身权益

发布时间:2015-06-29 09:47:55


2015年5月26日,汤原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,案件中田某在××豆腐店从事锅炉工工作,因锅炉自制压力容器发生爆裂,造成田某双下肢、腰部不同程度烫伤,但因伤情严重,涉及到伤残赔偿金、医疗终结时间及后续治疗费等赔偿金额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我院。

在我院审理过程中发现,田某在治疗过程中因生活困难未到正规医院治疗,都是靠在小诊所及药店买药控制伤情,无治疗病案等其他材料鉴定机构无法鉴定,导致伤残等级、医疗终结时间、护理费、后续治疗费等金额无法计算,但是伤情确实存在,办案法官为了维护劳务者的合法权益,多次找到××豆腐店店主协商给付赔偿款,最后达成一致同意给付12000元。

经过此次案件审理,提醒劳务者注意:在提供劳务受伤时一定要及时到正规医院治疗,方便日后在诉讼过程中伤残等级的鉴定及各项赔偿款的计算,事发后可到司法救助中心进行法律咨询,如因生活困难还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医疗费及劳动报酬,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 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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